一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,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,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,紧紧围绕学院工作中心开展工会工作。
二、认真履行工会四项职能(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),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是党委联系教职工群众的“桥梁和纽带”作用。
三、履行好监督职责,为推进学院校务公开发挥积极作用。协助学院党政部门做好“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”工作。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积极性,及时向学院反馈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。
四、负责健全工会各级组织机构,按期进行工会换届选举工作,定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,主持起草工作报告,并向大会报告工作。
五、负责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、组织工作,并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,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。
六、负责组织和开展教职工文体艺活动,以增强教职工体质为目标,积极开展适合教职工特点的文体艺活动,更好地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。
七、切实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,建立健全学院劳动争议调解组织,积极参与教职工劳动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;认真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,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。
八、做好女工委工作,加强“四自”教育,关心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,维护好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积极开展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活动。
九、严格遵守国家和工会有关财务法规,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。
十、加强教育工会的理论研究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